商会宗旨:
共创 共进 共享 共赢
坚持以下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:
坚定办会方向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德,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;
连结乡情纽带
努力加强会员单位相互以及与其它经济、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,积极搭设会员单位与所在地政府、社会和相关组织的桥梁,协同金华在杭县、市商会,联系各地在杭兄弟商会,增进友谊,加强合作,促进信息共享、共同发展;
创建服务平台
开展互帮互助活动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着力会员提升文化素养、提高综合素质、增强市场竞争能力,沟通信息,资源互补,促进转型升级、跨越发展;
坚持自主办会
秉承领导自选、人员自聘、经费自筹、事务自理的工作原则, 实行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协调、自我约束、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针,团结奋进,开拓进取,实现以会促商、以商养会;
担当社会责任
引导会员文明从商、诚信经营,发挥婺商优势,提高婺商声誉;促进会员自觉履行公民义务,积极参加公益和慈善事业;鼓励会员单位回馈社会、报效家乡,立足杭州,为婺杭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,面向全国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作贡献。